遵守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责任,山区高速隧道潮湿打滑, 2010年6月济广高速六潜段798公里加500米处秦老屋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限速行驶合情合理合法,但在岳西县六潜高速隧道口的个别限速标志与抓拍点有悖常理,涉嫌违规
从岳西至霍山方向济广765公里600米处超速违章,实际抓拍点不在该地点,而是在老鸭岭隧道来榜入口,大约768+处,从胭脂畈隧道出来,解除60公里限速,地图距离大约1000米左右进入老鸭岭隧道,而且先有限速测速设备,再才有一个60公里限速标志靠近隧道口,除非来一个急刹车,否则都会被抓拍.
我是岳西本地人,因为入到中年,从不开快车,驾驶一直中规中矩中庸,近两年在此处被拍4次,前三次一直认为的确自己在隧道跑快了一点,今年9月20日去合肥再次抓拍,我一直小心翼翼的跑的,正常高速地段低于60也违法的,估计经过此处超速的概率非常高。
百度一下,济广高速765公里700米,网友们怨声载道,叫苦连天,诉求在百度网上长达几页。
以下法规节选自2013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安徽省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细则:
二、科学合理设置测速取证设备。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按照《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的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固定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应当设置在限速标志起始点后500米至解除限速标志或下一限速标志之间;
(二)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应当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上述交通标志至测速点之间有交叉路口的,应当在交叉路口增设相应的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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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证据标准。使用测速取证设备记录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严格执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的规定。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证据资料应当能够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清晰地记录违法时间、地点以及违法过程,包含不少于两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每幅图片上应当叠加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向、设备编号、防伪码、测速方向以及道路限速值、车辆行驶速度值等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作为执法证据使用。
我个人认为,该超速抓拍涉嫌两个违规,其一违章通知地点不对,许多网友摸不着头脑,搞不清究竟在哪里超速,我从小路跑了2次,分别到了两头入口旁边才搞清实际情况,有钓鱼执法之嫌。其二来榜段入口限速标志明显违规,路边先有一个十几厘米乘50厘米左右的提醒标志,估计高速上只有神能看清楚,接着十五米左右就是抓拍摄像头,再接着大概二十米左边才有个标准60限速标志。稍后发图片
敬请广大网友,司机朋友合理发言评议,可不要让有关部门请我喝茶。如果情况属实希望地方政府干预一下高速大队,岳西为旅游大县,此举非常影响地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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